问题 | 公司代表处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吗? |
释义 | 一、分公司与分支机构区别: 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业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支机构”。 1、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无需注册资本;子公司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 3、业务范围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业务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子公司业务范围与总公司没有必然联系。 4、税收不同。子公司单独缴纳税收;分公司可以独立纳税,也可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代表处、办事处不开展经营活动,无需纳税。 二、建筑公司分公司法人责任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与母公司实现财务的独立。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只有负责人,不具有法人,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三、分公司可以代交社保吗?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是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也不能独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将社保费发给员工,由员工自己购买社保; 2、在总公司的注册地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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