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一次性收取一年的合理吗 |
释义 | 物业费一次性收取一年是不合理的。物业费是业主向物业管理部门缴纳的服务费。物业管理部门一次性向业主收缴一年的物业费,侵犯了业主的合法利益,物业费用,物业部门是按月花用的,而一次性缴纳一年的物业费,等于业主把一年的物业费存在了物业管理部门,钱存在银行是要收利息的,而存在物业部门,业主是没有利息的,利息被物业部门无偿占有,这是对业主利益的侵犯,物业管理部门应向业主支付利息,或改为按月收取物业费。 物业费的内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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