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欠钱死了父母有责任替他还吗 |
释义 | 子女死后的债务,父母承担债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是子女死亡,父母继承遗产,有遗产还有债务,就需要还债: (1)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死亡用遗产偿还生前债务,仅以遗产数额为限; (2)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一般情况下,子女欠的钱,父母是不用还的,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是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有民事权利,父母既无需替孩子偿还债务,子女也不用替父亲偿还债务;子女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偿还义务,父母不具有偿还义务。 如果债务为高利贷,处理方法如下: 1、对于高利贷本金,其继承人应该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有剩余再分割继承,如果不够还债,超出部分不必偿还。继承人包括他的配偶、子女、父母。高利贷的非法部分是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部分,其他部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继承人应该以继承的财产返还; 2、对于高利贷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其继承人也应该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有剩余再分割继承,如果不够还债,超出部分不必偿还。继承人包括他的配偶、子女、父母; 3、对于高利贷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不受到法律保护,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他的家人不需要还款。如果债权人追债的,可明确拒绝。其采取暴力手段威胁、恐吓还款,可报警处理。儿子死亡后,以儿子财产承担债务,父母对子女债务不承担。但父母继承儿子财产的,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要承担儿子的债务,但父母愿意承担除外。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子女欠的钱,父母是不用还的,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是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有民事权利,父母既无需替孩子偿还债务,子女也不用替父亲偿还债务;子女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偿还义务,父母不具有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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