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受理 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2、审核 对初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及金额,由人事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和利税等要素对申请商业贷款贴息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定贴息金额; 3、公示 经评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和贴息金额由人事局和大学生个人创业贷款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核准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人事局下发核准通知书; 5、拨付 根据核准通知书,财政局在贴息对象提供付息凭证后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付资助资金。 其实在大学生创业贷款的这一方面,主要的细则还是要根据银行自己来决定。而且要求是学生毕业两年以后才具备贷款资格的,通常情况下大学生贷款不会资金一次性到位的,通常都是分期,并且在贷款的数额上也有着相应的限制,有些银行的贷款额度达到了5万左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