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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离婚当结婚证不在女方手上
释义
    结婚证不是离婚的必要材料,如没有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持有婚姻关系证明,就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婚姻登记中心会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作为认定双方婚姻关系合法的证据。此外,还需要准备离婚的证明材料、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和曾经的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如果结婚证不在女方手上,仍然可以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的话,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持有婚姻关系证明,就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婚姻登记中心会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这些查档信息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婚姻关系合法的证据,将其提交至法院立案庭,就可以起诉离婚了。
    二、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离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结语
    二、离婚要准备的材料:1.离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5.曾经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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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9: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