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每个地方的禁渔期管理时间和范围都是不同的,很多地方是可以使用使用一人一竿一钩进行垂钓。一人两杆,一人多竿,长线和多钩等垂钓行为被视为非法垂钓。现在,必须更改这种垂钓方法,不再像以前那样使用多个钓鱼竿在野外钓鱼。如果有收费的鱼塘、黑坑或者自家喂养的鱼塘,没有约束,但是在天然水域是不行的。 法律依据: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 第二条 主要任务 (六)加强休闲垂钓管理。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情况和公众休闲垂钓合理需求,制定并发布垂钓管理办法,依法划定允许垂钓区域范围,合理控制垂钓总体规模,严格限定钓具、钓法、钓饵。钓具数量原则上一人最多允许使用一杆、一钩,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规范渔获物的品种、数量、规格,禁止垂钓渔获物上市交易,避免对禁捕管理和资源保护产生不利影响。要将垂钓行为纳入渔政日常执法管理范畴,有条件的地方应率先探索实行持证垂钓管理制度,引导公众有序规范参与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垂钓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