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招标过程中,标书内容不符合要求、厂商信誉不良、价格明显虚高或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下,招标人可废标。 废标是指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模式中,招标人在接收到投标文件之后,因为某些原因取消招标计划,不再执行招标程序的行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已将废标作为规范招标行为的一种途径,确保公平公正、避免贪污腐败和维护市场秩序。在招标过程中,如果标书内容不符合要求,如未提供必要资质、设备规格不符合招标要求、技术方案不符合要求等,招标人可废标。此外,如果厂商信誉不良,如曾经被追究过法律责任、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经营状况欠佳等,招标人也可废标。此外,如果价格明显虚高或违反法律法规等,也是招标人废标的理由之一。 废标后可以重新招标吗?可以。如果招标人废标后仍需要采购相应的产品或服务,可以重新开展新一轮的招标工作。此时,招标人应重视之前废标原因并加强相关措施,在新一轮招标中完善招标文件,提高标准要求,以保证公开公正、透明公平。 废标是规范招标行为的重要手段之一,可确保公平公正、避免贪污腐败和维护市场秩序。在招标过程中,如果出现标书不符合要求、厂商信誉不良、价格明显虚高或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招标人可以选择废标。如需废标,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合理让步,保证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因需要而终止招标活动,或者取消招标文件,应当在公告媒介上公告,同时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可见,废标是招标活动的正常程序之一,并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