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后凭证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凭证可以移交给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不可以擅自销毁。会计凭证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保管至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销毁。 一、公司注销后财务资料需要保留多久 公司注销后财务资料最少应保管10年。公司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擅自销毁公司账本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保管期限是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具体如下: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2、2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3、5年;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4、3年;月度、季度财务报告。5、15年;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 三、企业强制清算怎么办 财产分配完毕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人民法院确认,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终止清算程序。清算组接到人民法院终止清算程序的裁定后,应当持裁定书向税务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税务登记,到工商登记机关注销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清算组依法终止职责后,应当将清算组公章交公安机关销毁,同时将销毁证明报人民法院备案,注销清算账户,将接管的公司资料移交公安机关股东应当将履行清算组职责形成的材料装订成册,备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