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认缴出资时间有限制吗 |
释义 | 股东注册资本缴纳是否有时间限制,取决于公司设立时是否实行认缴制,即公司如果属于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改革方案》中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公司实行实缴制,除此之外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实行认缴制。至于认缴限额和认缴期限,新《公司法》已经全面取消,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都可以自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但是不可以违反法律规定。 一、股东出资时间如何确定 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股权转让变更的新股东的出资时间为原股东交付出资的时间。股权转让是依法经公司股东同意后,出让股东与受让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实质上是公司体外的一种合同交易,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转让价款,不涉及新股东向公司交付出资,因此并不影响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时间变动。 二、股东出资能分期吗 可以分期,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出资认缴制度,只要股东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认缴出资就行,所以股东是可以一次性全部或者分期认缴出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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