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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
释义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可以包括以下几种主要情形:配偶一方婚后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夫妻间感情已破裂是夫妻之间双方有长期积怨,不可能和好;或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等。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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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6: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