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关于二婚共同买房,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的问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无论是初婚也好,再婚也罢,在领取结婚证后,就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此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只登记在女方名下或者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间可以先协商,协商不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安嘉律师提示,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那么一定需要约定清楚对方配合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间以及违约条款,避免日后对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