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遗产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无继承顺序之分,一般应当均分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 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