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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事实婚姻,法律规定是
释义
    事实婚姻是指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用夫妻的名义来共同生活的婚姻。
    法律目前并不会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这种婚姻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
    法律规定,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
    一旦两个人发生财产或者其他方面的纠纷,法律都会按照同居关系来进行处理。
    新婚姻法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
    新婚姻法再婚后死亡其财产分配应当先将其再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归属于死者的财产属于其遗产,再婚之后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前妻或者前夫不能继承。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19新婚姻法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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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4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