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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下达受理通知书
释义
    法律分析:检察院受理通知书不是立案。依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受理后还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符合立案条件,但犯罪嫌疑人尚未确定的,可以依据已查明的犯罪事实作出立案决定。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请检察长决定不予立案:
    (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的;
    (三)事实或者证据尚不符合立案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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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5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