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由于法院的错判,造成的损失怎么办 |
释义 | 由于法院的错判,造成的损失具体办法如下: 法官错判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可以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另外,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院民事起诉的流程为: 1、先通过一审程序,原告递交起诉书送达被告处; 2、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若未在有效时期内递交答辩状,也不影响审理; 3、在开庭审理案件的前三天,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发布公告; 4、法庭在调查阶段,根据原被告出示的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等,法院及时做勘验笔录,并宣读鉴定结论; 5、法庭辩论环节,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先后发表意见并进行答辩 6、最终法庭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法官错判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可以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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