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盗窃未遂怎么处理 |
释义 | 盗窃公私财物一千至三千元以上,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则“数额较大”的标准可按照规定的百分之五十确定:曾因盗窃罚过款、一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组织未成年人盗窃、在突发事件期间盗窃、盗窃弱势群体财物、医院盗窃、盗窃救灾等、造成严重后果。即使盗窃公司财物500-1500以上,也可按照“数额较大”标准量刑。 法律分析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2、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盗窃的“数额较大”标准可以按照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 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 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 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 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 医院盗窃病人或其亲友财物的; (7) 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 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3、也就是说如果曾因盗窃受到刑事处罚,并再次盗窃公司财物500元至1500元以上的,也可以按照盗窃数额较大标准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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