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起诉女方离婚,女方一直不同意怎么办 |
释义 | 男方起诉女方离婚,如果女方不同意,法院一般会先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 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性规定有两种情况可以例外: 1、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 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所谓“确有必要”离婚,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重婚而怀孕的; 2、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胁或其合法权益受到女方严重侵害的; 3、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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