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事法庭与民事法庭区别 |
释义 | 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就是,普通法院是针对本辖区内群众之间所发生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军事法院主要受理审判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案件。普通法院有四级,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由中央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或者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军事法院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大军区、军兵种军事法院、军级军事法院。 一、中级法院和人民法院的区别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 二、上军事法庭会有什么后果? 1.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2.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以下案件: (1)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犯罪的; (2)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 (3)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 (4)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五条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