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项目新建线路自西安东站南段引出,经西安市灞桥区、长安区,商洛市柞水县、镇安县,安康市旬阳县、汉滨区、至安康市高新区新建安康西站,正线全长约170公里,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预留向重庆方向延伸的布设条件,同步建设西安枢纽相关联络线工程及安康动车所工程,全线设车站6座,项目总投资约344亿元,计划建设工期5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