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共10类132种。 国家法定的职业病包括: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共10类132种。 我国卫生主管部门资料显示,我国职业病有五大特点: 1、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 2、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 3、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 4、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危害往往被忽视; 5、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影响长远。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