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了发票不给钱怎么办 |
释义 | 增值税发票给对方,购货方不给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货款。 为了更好地防范类似风险,建议: 首先,签署合同的时候要弄清楚,我们付款及开发票的流程按照真实的情况写清楚,如果是需要先开发票,一定要写清楚。 其次,如果之前的合同没有约定先开票,但是,实际操作中对方要求的,可以开票的时候让对方写个发票的收据,写明“发票已经收到,写明发票的号码,但是发票涉及的款未付”,这也是我们的证据了。 再次,在合同中最好约定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款项,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支付款账户信息,发生争议了,可以查询银行流水作为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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