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月经不调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月经不调并不能作为生育保险的理由。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是为符合法定生育年龄内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享受生育保健和医疗服务,以及缓解生育期间收入下降等经济压力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除按照本条例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外,还应当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综上,月经不调并不能作为生育保险的理由。对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因疾病需要休假,应根据公司规定享受病假或带薪病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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