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超市招童工将受到法律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的标准处罚,严重情节将吊销营业执照。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非法招用将面临罚款和吊销执照的处罚。 法律分析 超市招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拓展延伸 超市童工问题引发的社会关注 超市童工问题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童工是指未成年人在超市等工作场所从事劳动活动,这种现象可能导致他们失去正常的学习和成长机会,严重侵犯了他们的权益。针对这一问题,社会各界呼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制定更严格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规超市的处罚力度。同时,需要加强对超市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他们对童工问题的认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落实社会责任。此外,社会应该关注童工背后的根源问题,如贫困、教育资源不足等,为解决童工问题提供更全面的解决方案。 结语 禁止使用童工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举措。针对超市招童工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严重情节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吊销营业执照。《劳动法》和相关规定明确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违规用人单位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和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吊销执照。对超市童工问题,社会应加强监管执法,制定更严格法规,同时加强教育宣传,提高超市对童工问题的认识和责任意识,并解决背后的根源问题,共同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