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非遗的条件: 1.传承人需要熟练掌握其非物质文化遗产; 2.在特定的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一定的特色; 3.对该项目的保护具有积极的作用; 4.项目介绍清晰易懂; 5.具有一定的传承谱系,历史渊源; 6.所具有的社会影响力; 7.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及目标。 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也就是各民族文化世代相传的表现形式,具有一定的历史、科学、社会等价值的都可以进行申请。 非文化物质遗产按以下流程申请:1、可向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部门逐级上报。 2、省级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后,然后提出申报。 3、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项目申报书;保护计划;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十二条 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认定、记录、建档,建立健全调查信息共享机制。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收集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代表性实物,整理调查工作中取得的资料,并妥善保存,防止损毁、流失。其他有关部门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应当汇交给同级文化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