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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可以搬东西吗?
释义
    债务人跑路并不能搬东西,私自拿别人东西也是违法的。所以债权人需要先向法院进行起诉,然后由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执行,此时可以依法使用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抵扣债务。
    一、朋友欠钱一直说没钱怎么办
    朋友欠钱一直说没钱分为暂时没钱和永久没钱两种情况。如果是属于暂时没有能力偿还的情况,可以按照《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允许债务人进行分期偿还。如果是永久没有能力偿还的情况,就只能用债务人现有的个人财产来清偿了,这是要经过法院的审理、做出判决,然后才能实施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的全部个人财产都可以供执行,债权人可以拿走债务人全部的个人财产。
    二、别人欠钱一直拖着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一直拖着不还可以要求其分期还债或延期还债。一般来说,债务人没有能力来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只能依照法律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对所欠债务进行偿还。债务一般来说,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执行权的,包括其扣押财产,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法律允许,则债务人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三、借钱不还人消失了怎么办
    借钱不还人消失了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讨债,对于找不到人的被告法院会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然后法院就会开庭审理。
    待法院作出判决后,判决书生效了,债权人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抵扣债务。
    如果债务人消失已满两年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可以要求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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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7:4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