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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释义
    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的意义及劳动仲裁与一般经济纠纷仲裁的区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根据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与一般经济纠纷仲裁相比,劳动争议仲裁不要求事先达成仲裁协议,仲裁机构设置也有所不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不是终局,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前置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处理。
    法律分析
    一、收到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意味着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与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的区别有哪些?
    申请程序
    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要求双方当事人在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然后才能据此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而劳动争议的仲裁,则不要求当事人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只要当事人一方提出申请,有关的仲裁机构即可受理。
    机构设置
    《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机构,主要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及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设置,主要是在省、自治区的市、县设立,或者直辖市的区、县设立。
    裁决效力
    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几类特殊劳动争议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劳动争议的裁决一般不是终局的,法律规定仲裁这一程序,主要是考虑到这类纠纷的处理专业性较强,由一些熟悉这方面业务的人员来处理效果比较好,有利于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节约了审判资源。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的主体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仲裁部门不主动介入,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结语
    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的收到意味着申请人的劳动争议案件得到了仲裁委员会的受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若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将通知申请人;若不符合条件,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果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决定,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与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相比,劳动仲裁的申请程序、机构设置和裁决效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有助于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减轻法院的压力,节约审判资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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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3: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