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权证号和不动产单元号的区别 |
释义 | 1.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2.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不动产权证号怎么查 找出你的不动产权证书,翻开内容页就会看到最上方有个某某市不动产权第某某号。如果无法查看不动产权证书,可以参照以下两种查询方法:一是上网查询,一般可以通过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不动产权证的查询,二是可以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当地的房管局进行房产证查询。不动产权证号的查明可以携带产权人身份证和房产证到档案局进行查档,缴纳查询费后查看房地后面的字符,即X房地X字XXXX第0XXXXX号。2008年前登记的证件编号在不动产证的第一页,2008年后登记的证件编号在不动产证的第二页。 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分为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两种,其中不动产权证是新版的房产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我国目前全面启用的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二者除名称不同外,还有以下不同:1、不动产权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的证件。不动产权证比房屋所有权证的内容更详细。2、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3、增加不动产登记号,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4、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盖章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公章,现为各登记机构的公章。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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