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
释义 | 被车撞了以后,对方应该付全责的,如果是导致了自身的车辆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俩的维修费,如果导致了自身受伤的话,则需要向你支付医疗费、住宿费以及误工费等一系列有关治疗和康复的费用。 被车撞后,判断对方全责的,应该由对方赔偿你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主要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车辆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 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由承保对方车辆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你的损失(车辆维修费在2000元限额内赔偿)。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则再由对方肇事者负责赔偿,也可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直接对你进行赔偿。 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计算出来,通过与对方协商、交警调解、人民调解、到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承保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和对方予以赔偿。 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应该先让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不超过强保限额的范围内赔偿您的各种损失; 如果尚有不足,再由承保对方汽车商险的保险人按当时合同的要求赔偿您的损失; 依然不够或者对方未投保的,由肇事者本人赔偿您的损失。 2、肇事者应该赔偿您因医疗产生的各种费用支出和误工费用,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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