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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籍贯和户口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户籍,又称户口,一种主要以户为单位的人口管理方法。 籍贯,是指一个家族族群共同认定的一位祖先的出生地。又指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但他们或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籍贯在现代汉语中通常指“本人出生或祖居地”。 现在最主流的做法是以一个人父亲的籍贯为自己的籍贯,而不是这个人自己的出生地。由于在中国填报籍贯的历史不到一个世纪,大多数人的籍贯其实通常是其在二十世纪初出生的那一代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以上是对籍贯和户口所在地的区别的回答。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 同居 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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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7:5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