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担保人发出的律师函 |
释义 | 法律分析:担保人不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不按约定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委托律师向担保人发送律师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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