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跨年工资是上年计提,本年支付。之前的计提与后面的支付出现差额分几种情形探讨:1.如果年终奖在1、2月份计提,财务培训倾向于认为该年终奖就是计提年份的年终奖。2.如果上个年份没有计提,则不存在纳税调整的问题,也不属于跨年工资的范畴。3.如果上年计提一个估计数,次年年初做了修正,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计提数与实际数有差异,并且实际数已确定,年报这时还没有出来,索性调整去年数字至最终金额。第二种情况,实际发放与上年计提有差额,年报已经出来。两种情况,如果实际数大于计提数,去年计提数可以全额调整,差额作为今年的数据。即实际发放的年终奖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去年的年终奖,另一部分,即差额作为今年的费用和实际发放的年终奖。如果实际数小于计提数,计提中没有发放的金额要做纳税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