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认缴资金虚高不再是企业实力的体现。注册资金越大,就意味着企业要承担着更大的责任。有些人可能会觉得注册资本多一些,在经营交往中,给外界比较有实力的印象。通过提高注册资本金额来获取公司实力提升的想法,是不可取的。 认缴资金虚高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更大。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章程规定是20年内将注册资金实缴即可。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例如,公司如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因企业经营不善,而需申请破产清算。注册资金虚高,而股东自身承受能力不够就会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窘境。 认缴资金虚高易招致黑名单。虽然企业的实缴资本验资程序取消了,但其认缴资金将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只认不缴”会影响到公司的诚信度,这对于公司的发展是没有半点好处的。监管部门也会对企业进行抽查,如果企业未兑现认缴承诺的话,监管部门将按照《公司法》对其公司进行处罚,并将其拉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甚至可能会被写入全国联网的“黑名单”,这将导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这也加大投资者自身的诚信和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