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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要不要写辞职报告
释义
    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写辞职报告,劳动合同到期即代表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合同的期限类型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到期要不要写辞职报告?
    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写辞职报告,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才要写辞职报告,劳动合同到期即代表劳动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类型?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写辞职报告,劳动合同到期即代表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只有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需要写辞职报告。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破产或解散等。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劳动合同的期限类型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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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2: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