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买房子没有我的名字,可以用我的住房公积金不 提取流程:首先需要向自己所在公司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等到单位审核通过后再填写各项申请书,填写完毕之后,去公司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如果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上是不是一定有我的名字 不是的。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