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转让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因被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3)因被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显失公平合同。 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的登记。 股权转让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