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辞职流程和手续 |
释义 | 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首先是在编职工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辞职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收到辞职书面申请后,一般应在三个月内,给予书面批复,对批复同意的发给辞职者本人辞职证明书。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照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辞职经批复同意后,辞职其本人协助用人单位办理档案托管、社保等相应的人事手续。 一、公司辞退员工档案送档需要什么手续 1、辞职和被辞退人员档案由其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办理完辞职或辞退手续后一个月后,向同级政府的人才服务机构移交。 2、人才服务机构按照接收辞职和被辞退人员档案标准严格审查档案内容,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 3、经审查无误的档案,由接收单位与转出单位履行交接手续,接收单位在《转递档案通知单回执》上签名并加盖印章,将《回执》退回转出单位。 4、辞职或被辞退人员原所在单位,要与辞职或被辞退本人一起,与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并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 5、辞职和被辞退人员重新就业或自谋职业,其档案需要转出时,按流动人员档案转出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二、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离职需要提前吗 需要提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而且辞职的理由是因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公司需要补缴在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递交了书面辞职信以后要主动找公司沟通,协商社保补缴和经济补偿的具体事宜,协商达成协议以后以后,等待公司领导对辞职信的批复,公司应该按照员工历年在公司的实际实际工资收入核算社保的补缴费用,根据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在公司的经济补偿费用。各项费用核算清楚以后,办理工作交接,最后才能离开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