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当事人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不同阶段的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过程也将有所不同: (一)侦查阶段 【第一次会见】 1、首次会见三要点:给予当事人精神鼓励、安慰告知诉讼权利、提供法律咨询了解案件情况 2、自我介绍 3、询问当事人的身体情况、狱内吃住情况,告知其家人情况、外界情况,安抚当事人情绪 4、当事人描述案件事实经过 5、根据当事人陈述,有针对性地询问细节;询问当事人侦查机关讯问的次数、时间、主要内容 6、解释侦查机关指控的罪名、告知其作为犯嫌人具有的法律权利(刑诉法规定的几项权利、笔录确认问题等) 7、询问当事人需要交代哪些事情给家人、朋友 注意:每次会见都要做笔录(内容无须巨细,只需重点记录) (二)审查起诉阶段 1、说明诉讼程序的变化及意义,重点询问当事人是否承认被指控的事实(勿轻易谈罪) 询问“起诉意见书”中与当事人陈述不一致的原因,核实案件 2、办理审查起诉阶段的委托手续 注意:当事人书写的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可以接收,但最好是让当事人口头表达,自己做笔录。如果出现翻供的情形,最好让当事人写书面材料,写明翻供原因。 注意:当事人及其亲属提出的取证要求,应当明示风险(包括:该证据是否有必要、该证据是否能调取到、) (三)审判阶段 1、询问当事人对起诉书的想法 2、告知当事人律师辩护的思路、观点、依据(庭审前最后会见,应讨论开庭注意事项) 3、引导当事人对起诉的事实进行确认,不轻易地对“有罪、无罪”进行承诺,以便在辩护时、在判决时获得有利条件 一、想收回欠款打官司是啥程序 欠钱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宣判等几个阶段。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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