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公积金一起还贷需要写两个人名字吗 |
释义 | 一、夫妻公积金一起还贷需要写两个人名字吗 谁是贷款主体房产证上就要写谁的名字。贷款买房都一样的,谁是贷款主体房产证上就要写谁的名字,可以添加共同还款人房产证上可以添加名字。 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合同和提供的贷款资料要以拥有公积金福利的人为借款人主体。 公积金贷款是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夫妻公积金共同还贷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2.夫妻双方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期限1年以上; 3.到目前为止夫妻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房产证上必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必须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明 二、我想问下夫妻共同还贷,公积金还可以吗? 可以公积金共同还贷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三、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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