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是:先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之后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准备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进行选举教育;酝酿确定候选人;向党委组织部签报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审议结果;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进行选举。 法律客观: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