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华侨参加国内社会保险有什么政策规定 |
释义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取得国外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回国工作人员在国内工作期间有关社会保险问题的复函》规定:“对于取得国外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回国工作,凡同国内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按规定参加企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待遇。这些人员同国内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境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终止其社会保险关系,并根据职工申请,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将其个人账户结余部分一次性退给本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此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予退还。” 一、侨眷可以在国内购买保险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于2001年9月27日颁布《关于获准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 (1)各地在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时,要将获准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职工及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为他们办理相关手续。 (2)已参加了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获准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退休人员入境就医,按当地有关医疗保险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已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但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归侨侨眷职工,在获准出境定居后,其个人账户可一次结清,退还本人,今后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获准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离休人员,回国内就医,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对获准出境定居归侨侨眷职工社会保险有什么规定 1.医疗保险: (1)归侨侨眷职工及退休人员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归侨侨眷职工,在获准出境定居后,可一次结清个人帐户,今后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归侨侨眷职工赴港澳地区定居,可参照获准出国定居的归侨侨眷职工,在医疗保险政策中的相关规定办理。 2.养老保险: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归侨侨眷职工在获准出境定居后,可以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但养老保险关系同时终结。 3.失业保险: 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职工所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能退还给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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