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加盟店没有注册商标可以加盟吗 |
| 释义 | 没有商标不可以做加盟。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商业特许经营有哪些特征 1、首先,商业特许经营不是一个行业,它是一种经营模式,是一种经营活动,是在特许人统一的经营模式下的经营活动。 2、商业特许经营的基础是特许合同。特许人与被特许人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确立了特许与加盟的法律关系。特许经营关系建立在正式合同的基础上,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 3、知识产权等经营资源是商业特许经营的核心。商业特许经营要求特许人在一个规定的市场、一段规定的时期内将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特许经营中的特许经营资源并非仅仅指商标、商号、经营诀窍、产品、专利、专业技术等中的某一项,而是他们的某几项或者多项的组合,并且这个组合已经被市场证明是成功的。 4、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双方各自独立,特许人有义务对被特许人进行帮助、支持,并且有权利进行监督和控制。在特许体系中,特许人与被特许人虽然都是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被特许人对自己开设的加盟店享有所有权,并对其经营行为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被特许人就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由于只有特许人才是经营模式的所有权人,为了保证生产经营和服务的标准化,被特许人必须在特许人建立的统一框架体系内进行运作。 5、被特许人必须向特许人支付费用。特许人拥有的经营资源一般都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开发、积累,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被特许人之所以使用这个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经营资源,其目的是为了少走弯路,得到特许人的指导、帮助,减少创业的艰难。“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作为获取这些权利和支持的对价,被特许人必须支付各种费用。 6、在我国现阶段,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为企业,企业以外的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不能作为特许人进行特许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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