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启封是指职工离职后,公积金被封存,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恢复工资关系时新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恢复原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等进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启封。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与单位解除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启封是指职工离职后,公积金被封存,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恢复工资关系时新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恢复原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