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劳动仲裁解除合同 |
释义 | 劳动仲裁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期间一般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仲裁期间如果双方的劳动关系还没有终止,但是职工就已申请劳动仲裁为由无故不到用人单位上班,用人单位就可以按照旷工正常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不发工资上班去仲裁算旷工吗 算。如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仲裁期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未经单位许可不上班,属于旷工。劳动者可以请假不算旷工。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就工资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在公司上班辞职不批该怎么办? 在公司上班辞职不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采取其他解决方式。劳动者辞职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但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吗 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属于违法的行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双倍工资。但是不签订合同不到一个月的,那就不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只需在一个月之内订立好劳动合同就可以。 员工入职要注意: 1、劳动者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入职后,了解自身岗位的职责和考核标准; 2、对单位要求本人签字的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各种考核标准最好留有备份,以便于自已判断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 3、无论用人单位因何种原因为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当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时,劳动者在书面确认前应当要注意,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提出,否则签字后将视为劳动者对变更工作岗位的认可; 4、劳动者若对用人单位以其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争议的,可与单位进行磋商,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投诉,也可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法院起诉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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