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胃癌患者购买保险时需如实填写健康告知,但保险公司不能因此拒绝承保。法律规定,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其所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公司则应当就是否承保、承保条件、保险费率及保险金额等事项告知被保险人。但是,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就保险合同订立前已知的情况提出询问或者明示不问的,保险公司不能以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其所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应当就是否承保、承保条件、保险费率及保险金额等事项告知被保险人。 《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人就保险合同订立前已知的情况提出询问的,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回答。保险人未提出询问或者明示不问的,不能以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