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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民庭的书记员一般都做些什么?开庭之前应该准备些什么??
释义
    法院民庭的书记员一般都做些什么?开庭之前应该准备些什么??法院民庭的书记员一般都做些什么?开庭之前应该准备些什么?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和聘用制的书记员。《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书记员在开庭之前,要做好以下工作:(一)送达与接收当事人庭前递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和诉讼文书,并及时如数交给案件的承办法官;(二)送达开庭通知;(三)在开庭前3天张贴开庭公告;(四)布置法庭;(五)核查到庭人员情况,开庭时向审判长报告出席人员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六)请审判长、审判员、原告、被告、代理人、鉴定人等入座。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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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6 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