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拾得遗失物索要报酬一定要给吗? |
释义 | 1.这个法律上没有规定一定给。 2.拾得遗失物之后必须返还给失主,而且如果拾得人没有妥善保管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的话,可能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法律规定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支付拾得人在保管遗失物的过程中支出的必要费用,而且如果失主曾经悬赏的话也要兑现承诺,但是在失主没有悬赏,而且拾得人也不能证明自己在保管和返还遗失物的过程中发生了必要费用的情况下,向失主要求支付“感谢费”就没有依据了。 拾得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吗 拾得遗失物一般是不属于不当得利的,只有在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才会认定为不当得利行为。《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拾得的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 拾得的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属于侵权;拾得遗失物本身不属于侵权,故不属于不当得利。 返还遗失物能要报酬吗 虽然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权利人在领回遗失物时应当支付因保管遗失物而支出的费用,但是不代表拾金者可以向权利人索要酬金奖励。 但同时还有规定,权利人曾经提出悬赏条件寻找遗失物的。拾金者可以向失主索要报酬奖励。而失主言而无信拒不支付曾经悬赏的酬金,拾金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国拾得遗失物应当怎么处理 在我国拾得遗失物的处理方式有: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拾得遗失物与无因管理的关系是怎样的 拾得遗失物是无因管理的一种前行为。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一般拾得遗失物后会进行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特点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主观上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或约定的义务。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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