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疲劳驾驶超1分钟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疲劳驾驶,也就是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2分,罚款200元; 2、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12分,罚款200元。 疲劳驾驶的认定条件,具体如下: 1、车辆驾驶员每日的驾车时间超过八小时; 2、汽车驾驶员因为劳动体力消耗过大又或者是睡眠不足,导致在行车的过程中产生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以致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况的情况。 驾驶证的扣分规定,具体如下: 1、饮酒驾车、驾驶不符合车型的机动车、校车载人超过核载20%等一次记12分; 2、暂扣驾驶证驾车、违反信号灯驾驶等一次记6分; 3、高速路驾驶低于最低时速、尚未定期安全检查等一次记3分; 4、未按规行车、妨碍安全驾驶等一次记2分; 5、不按规使用灯光、会车、未携带驾驶证等一次记1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一)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三)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四)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五)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六)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七)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八)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九)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