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关于200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释义
    国人厅发[2007]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根据200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两专业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合格标准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90分。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将向各地发送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成绩数据和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人事部办公厅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20:5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