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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审抗诉与二审抗诉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再审抗诉与二审抗诉的区别在于抗诉对象、提起主体、审判机关、期限、目的和途径等方面不同。抗诉成立的条件是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定情况,如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法院判决有救济途径,无论是否生效都可提起二审或抗诉,以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
    法律分析
    一、再审抗诉与二审抗诉的区别是什么?
    抗诉对象不同:二审抗诉是针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尚未生效的裁判;再审抗诉是针对已经生效的裁判。
    抗诉的提起主体不同:二审抗诉是由第一审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提起,限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再审抗诉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
    接受抗诉的审判机关不同:二审抗诉是上级人民法院接受;再审抗诉是同级人民法院接受
    抗诉期限不同:二审抗诉必须遵守法定期限;再审抗诉无期限限制,但要求无罪改为有罪的,应遵守诉讼时效的规定。
    抗诉目的不同:二审抗诉是阻值第一审法院的判决生效,避免将人民法院认为有错误的判决交付执行;再审抗诉是为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抗诉途径不同:二审抗诉是一审检察院通过一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抗诉材料,上级人民检察院出庭;再审抗诉是抗诉机关向同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材料。
    二、抗诉成立条件是什么?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对于法院所作出的判决的救济途径,不管是已经生效的还是没有生效的,都是可以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提起二审或者是抗诉的,这实际上也就赋予了当事人相关的救济权利。
    结语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二审抗诉与再审抗诉有着明显的区别。二审抗诉是针对尚未生效的一审裁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目的是阻止错误判决生效;而再审抗诉则是针对已生效的裁判,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旨在实事求是、纠正错误。抗诉的条件包括有新的证据、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主要证据伪造等。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了救济途径,使其能够行使相关的抗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九条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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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8: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