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稽查一直补税不成功 |
释义 | 稽查补税正常情况下,应该积极补缴的。经济困难无力补缴,也要正确面对,对于主观上偷税行为造成的,更是要想尽一切办法补缴税款,以免遭受更大损失。 一、纳税人少缴税款追诉期 纳税人少缴税款的追诉期限,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具体如下:1、因税务机关责任,最长追征三年。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2、因计算错误等失误,追征期三至五年;3、不进行纳税申报,追征期三至五年;4、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追征期三至五年;5、申报未缴或税务机关查处欠税;6、偷税、抗税、骗税,无限期追征。 二、个税申报为什么还有补缴的 补缴个人所得税是因为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税额与实际扣缴税额出现了差数,且实际应扣缴税额大于预扣预缴的税额,即上一年实际应该缴的税少了,因此要进行补缴。个人所得税之所以要补税,是因为2020年3月至6月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个人的预扣预缴税款比年度应纳税额少了,因此要进行补税。 三、过了退税时间还能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退税是有时间限制的,纳税义务人需要在3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进行汇算清缴。三种情形的个人可以不用办理汇算清缴:1、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需要补税的需要在6月30日前补缴税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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